Tag: feminism

  • 《出走的决心》

    《出走的决心》,8/10 看片一向不及时的我,最近才终于看了《出走的决心》。两周前的大年夜,电影的原型,苏敏阿姨官宣离婚。我原以为,在这个消息的鼓舞下,电影会看得更心旷神怡一些。但,仍然看的很憋气。尤其是一些家务的场景,联想到之前《好东西》里,被大家盛赞的那段,妈妈家务劳动时的各种音效。对比之下,是不一样的感受。 电影最触动我的一个镜头,是阿姨刚买了户外帐篷,在屋里支起来的时候。作为住过上千次帐篷的人,也很多次在屋里给别人搭起,当作有趣的行为或景致。然而,看到电影里的画面,才第一次意识到,原来这个场景,在意象上,可以成为「一间只属于女性自己的房间」。 憋气的场景看多了(这里感谢姜武的爹味演绎^^),以至于会觉得,这算不算是电影不足的地方?——电影把生活环境描写得过于极端了,很多典型的生活困境,和典型的油腻男气息,都集中在一起。在我的想象里,这会让一些观影的人,因为自己并没有这么惨,而为自己找一些不出走的理由?譬如,很多家里老公会做饭,会给老婆打伞,多数家庭至少言语和睦,偶尔也能一起出去旅行,躺在床上刷手机的当然也不止是老公,女人也很多……于是,人们把电影和自己的现实一对比,哦,原来我没有那么惨,所以我没有出走,也是 ok 的。 但是,当我和别人说起这个想法时,发现对方的回应是:她老公已经算不错了,没有酗酒、家暴、吸毒、赌博、传销、网贷……虽然我觉得对方大概也是在开玩笑嘲讽,但每个人的认知底线也确实不同吧。我确实不擅长去想象别人的边界感。 现实中,我也会给身边困住庸碌生活中的人,家人、朋友、爱人,提供安慰,或者带他们玩各种有趣的东西。——这当然不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做牛做马;但是这些行为,会不会也为他们的各种意义上的「不出走」,加了一把力呢?我不知道。回想起来,很多次我带他们体验有趣事物的时候,真的在以一种希冀的目光看着他们, 希望他们突然说出, 不, 这样不够, 我还要更嗨。 然而并没有。 然后我发现就这么看电影时把自己看哭了。然后开始反思,我确实容易陷入这种「沉默的羔羊」式的自我感动,从起初想要不顾一切带着羊离开,到后来淡然着,看着羊们一次次地,偶尔露出些不清晰的对离开的憧憬,但很快又缩回去。——也可以理解成,被无形的文化之手抓了回去。而我对自己的淡然状态,是否应该又罪恶感呢?是否只是在享受廉价的自我感动呢?仍然不清楚。

  • 机场

    看到 Richard Russell 在西雅图机场偷着开飞机上天的事件,也被一些女性讨论者,总结成「男蛆偷飞机造成森林大火,被男蛆叫好」,突然意识到自己对这个群体的违和感是什么了。 这些人,在「循规蹈矩」这一方面,其实是被加强了的。无论是在通过参政议政实现女性地位提升,还是在女性群体抱团的过程中,其实都在强化着「要在其它方面循规蹈矩,融入群体,才能用群体的力量去改变」这样的认知。于是,从对性别权利的反思,导向对其它权力结构的反思和批判,这样的过程其实未必存在。而是相反地:我已经努力地在这个框架里,混的很好了,如果性别权益能够提升,就更好了。 我并不想用「激进主义」这样的人群标签,而且说话的人,之前这方面的印象不是特别明显,所以这一次才让我印象深刻。但我确实看着一些人,在这个抱团的过程中,言辞渐渐极端化。不知这个过程,是否像兄弟会一样:你也要说出类似的言语,才能融入这个群体,并以此再吸引他人。 而「粉红女权」的存在,从这个角度上,其实也能说通了。以及一些以讨论求职升职为主要氛围的性别社区……当然,这些存在仍然是可以理解,甚至可以共情的。在已经很艰难的状况下,首先能做的是努力向上爬,这有什么不对吗?我也在反思,是不是「已经在框架中享有 privilege 的男性,才有去挣脱这个框架的 privilege」?但我觉得不是这个样子的。 只是又突然寂寥起来。就像那个最终开着飞机想去看鲸鱼的人,每天对着这片机场时的寂寥。这不是《末路狂花》,而是某种相反的东西。

  • 关于哈佛的人类学性骚扰案

    关于哈佛三女生 Margaret Czerwienski, Lilia Kilburn, Amulya Mandava 起诉人类学大佬 John Comaroff 性骚扰的事件,刚刚读了三女生的诉状,——给我的感觉,和之前看媒体报道时,是不一样的。奇怪的是,诉状中提到的一些 Comaroff 的行为,远比媒体偏重报道的那些,更能给我当事人是在性骚扰的印象。 媒体报道中,关于性骚扰具体行为的描述,主要集中在下面两点。对我来说,单纯这两点,并不能给我确切的性骚扰的印象。 但在诉状中,还提到了 Comaroff 的其它行为。对我来说,这些比上面两条,可以更清晰地做出性骚扰的判定: 其它更多的(譬如在办公室里和妹子说自己多年阳痿…)就不列举了。但这些相对很少在媒体报道中出现。所以,我开始困惑,是不是我自己和媒体公众之间,关注点和思路都相差过大,以至于连界定性骚扰的标准都不一样了? 朋友说,是因为 Comaroff 的律师能力很强,诱使媒体和公众,把关注点放在那些更模糊更没有说服力的事件上。这听起来有道理,但我还是有些不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