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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什么改变了婴儿性别比例?
很多人把二胎和三胎的男女比例失调,归因为「想要男孩才会继续生」。——不是这样的。从概率上,单纯选择要不要继续生,是不会影响自然性别比例的。真正导致性别比例改变的,是对女性胎儿的刻意的遗弃和伤害。 中国的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调,尤其是二胎、三胎的性别比例悬殊,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。 2010 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男女性别比例:一胎 – 男 : 女 = 113 : 100二胎 – 男 : 女 = 130 : 100三胎 – 男 : 女 = 161 : 100其中北京三胎性别比例居全国之首,高达 260:100。 很多人在批判重男轻女的现象时,把这种悬殊的比例数据解释为: 因为那些特别想要儿子的家庭,才会更主动地去生二胎三胎,所以自然三胎里男孩比例更高。 并不是这样的。 在概率理论中,每一次生育,都是独立的概率事件。如果只是单纯地,生不出男孩就继续生,而不对每次生育时,胎儿的性别进行干预和筛选,那么,男女比例,是不会因此而改变的。 设想这样的生育策略:每个家庭,如果生下男孩,就不再继续生了;如果生下女孩,就继续生,直到生出一个男孩。 设每次成功的生育,生下女孩的概率为 x,则生下男孩的概率为 1 – x。在最多三胎的情况下: 将所有可能的结果(蓝色框)中,对应的概率和男孩女孩的数量,加权求和,则男女的比例为: 和单次生育的男女比例,完全相同。 还可以继续计算下去。无论是限定二胎、三胎、四胎,还是不限次数地一直生;无论是整体的男女比例,还是单独计算二胎或三胎的男女比例,如果不干预生育过程本身,男女的自然比例永远不会因此而改变。 所以,统计数据中,悬殊的男女比例,绝不是仅仅因为「想要男孩就一直生」,而导致的。真正改变性别比例的,是在每次生育的过程中,通过技术,或者其它各种手段,对男女胎儿区别对待。可能是针对女性堕胎,可能是试管婴儿时只保留男胎,也可能是生下女婴后遗弃、不去照料、甚至故意杀害。统计数据背后,是比单纯地「继续生男孩」,更加深刻的罪恶。 学术上把这个现象,叫做 Missing Women,指从统计数据体现出的,因为性别比例失调而「被消失」了的新生女性。在全球超过一亿的「消失的女性」中,中国占了超过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