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梅里雪山打游戏(触乐稿件)

两个月前在 twitter 上和 @maoz 吹牛,说到当年在梅里,不去游玩,宅在旅店玩 Diablo 2 的事情。然后被触乐小编来约稿子,把这个故事写出来。我有些担心,写下来会不会又是一篇无聊的户外游记,毕竟人家是游戏媒体……写完了感觉还好,十年前的,无论是游戏,还是IT相关的装备,都有很多值得怀念的东西。也算是还了十几年懒的写游记的欠账……

稿子改了两轮。很多年没和编辑打交道了。小编第一次改稿的时候,感觉是用他自己的语气,把整篇文章重新斟词酌句了一遍,看着实在不像是我能说出来的话。于是又硬生生把风格拗回来,删了一些离题太远的段落,加了一大段类似游戏攻略一样的描述。——时隔多年也懒的仔细考证了,忽悠旅店老板这种外行可以,被 Diablo 高手看到肯定会翻白眼。这个我承认。

也有人评论说:在雪山上玩游戏的那个环境,感觉就像在亚瑞特山顶打那三个远古野蛮人。想想真的像哦,但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带着店老板打到那一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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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的定稿,在 blog 这边也发一份吧。还是有些不同的。


2009年的4月, 我在北京辞职后,暂时没事做, 本来想去黔东南徒步,路上想起三天后就是泼水节,立马买机票杀到昆明办老挝签证,但落地后才发现泼水节是老挝的傣历新年——昆明的老挝领事馆一周前已经放了年假,只好把过泼水节的地方,改到西双版纳。过完节在当地 1200 块钱买了辆二手摩托,沿着云南边上的国境线一路向北骑。雨季里沿途的土路都成了泥坑,每天在泥里翻车打滚,好容易才到了大理丽江一带的旅游区。对着地图研究了一番,决定去梅里雪山内转经。

一路上都很虐。到梅里雪山的前一天,在白马雪山垭口,摩托车爆胎。在海拔4200米的高度,翻山去借工具,自己卸下轮胎,扛着轮胎搭车下山去补,高原上饿着肚子加晕车,搞到肢体局部癫痫,最后还赶上雨夹雪……等我终于抵达雪山外的小镇时,已经累得像死狗一样。

第二天,把摩托车寄存在山外的旅店,背着包爬了9个小时,绕过检票处,到了山里。梅里雪山上的村子叫做雨崩,分为下雨崩村和上雨崩村两个部分。我在下雨崩住了一晚,五一将至,村里的游客渐渐多了起来,于是转天搬到比较清静的上雨崩。

我在上雨崩村口望了望,看到一家装修比较新的旅店。走进去,看到一个很大的露台,老板正坐在长凳上,背对着门口,在电脑上捣鼓着什么,并没有听到我的脚步。我走到他背后,准备打招呼时,瞄了一眼他的屏幕。

屏幕上的是……Diablo 2。

从旅店老板的背后望出去,就是梅里雪山。露台的屋檐很低,从我站的视角往外望去,雪山占据了视野超过三分之二的面积,仿佛伸手就能触到。我背着15公斤的登山包,一时间忘了放在地上,就那么站着,看着不远的雪山,和眼前的屏幕。老板用的是亡灵巫师,已经20级了,还卡在第二幕的神秘庇难所里,被打得晕头转向。老板大概把所有技能都平均加了一点,傀儡和骷髅们被挡在庇难所的小路上——本尊的魔力值已经被吸光了,一群怪物围着他各种砍。

我站在背后看了大概5分钟,叹了口气:“这个男巫你还是砍掉重新来过吧……”

老板猛地回头,愣了一下,惊喜地拍案而起:“啊!终于有懂行的来了!教我!”

“你先帮我开间房……”我把包放下,拿出笔记本,“另外,你知道这个游戏可以联机吗?”

— 关于装备的分界线 —

嗯,是的,首先,两个月的背包长途旅行期间,我是有扛着笔记本电脑的。 记得是 Compaq V3907, 六七千块,很普通的型号,用几层衣服裹了,塞在背包里,绑在摩托车后面,2000多公里颠簸下来,并没有出现问题。那时还没有Kindle,手机也只是小屏幕的 Nokia 5500,在旅行中看书时,还是对着电脑屏幕比较舒服。另外,那是我第一次旅行时,彻底从胶片相机改用数码单反,相机的存储卡只有 2GB,拍 RAW 不到 200 张,背着笔记本,就可以每天把相机的照片导到电脑里(数码伴侣很贵的)。

当年的手机信号还是 GSM 2G。 新浪微博还没出现,Twitter 已经不能直接访问了。我在用一个叫「嘀咕」的山寨 twitter,可以在国内用短信或者 MSN,把路上的文字发给嘀咕,再由嘀咕自动同步到twitter。 然而当时雨崩村里的供电还是靠太阳能,手机的基站也是,所以只在白天有电的时候才有信号,信号效果也很差。村里晚上还是用蜡烛照明,按理说玩游戏的电也是没有的。然而旅店老板从山外扛了一台小号的水力发电机,扔在店外的小溪里,于是在水力充沛的季节,就可以24小时玩游戏……

WIFI……当然是没有的,也没有接网线用的路由器。那个时代的人类,把网线里面的两组导线,互换位置,直接插在两台电脑上,就组成了只有两台电脑的局域网。这样的网线我随身带着一根——当然不是因为预见到有人会和我联机打游戏,而是在路上如果需要和其它电脑之间传输文件的话,在没有 USB 3.0的时代,用网线直连然后共享文件夹,是最方便快速的方式。

就这样,老板向我炫着发电机,我向老板炫着联机线,我们并排坐在露台上,对着梅里雪山,开始联《暗黑破坏神2》。当时是下午3点多,正是阳光变得柔和,不那么刺眼的时候。山顶渐渐被染上黄昏的颜色,想起马骅的诗——我最爱的颜色也是白上面再加一点白,说起来,过两天出山的时候,记得去他车祸的地方看一眼。到了日落时,云层渐渐厚了,我抬头看着山巅的风卷云舒,眼角屏幕里小怪物一波波涌来。好像之前的计划是赶紧找个旅店把包放下,然后去冰湖逛一圈的?算了,随它去吧……

我并没有问老板,为什么直到2009年才开始入Diablo 的坑。事实上,当时我的电脑里还存着一份 Diablo 2的游戏程序(还有《博德之门2》和《异域镇魂曲》),里面有各种穿着华丽装备的满级人物。我向老板介绍了每个职业不同的技能发展方向,一边讲,一边把相应的角色拉出来遛一圈,就像在新手村做顶级门派的嘉年华大游行。介绍完了之后,我新建了个野蛮人,带着老板开始推地图。

「老板你是为什么选择练亡灵巫师的呢?Anyway,good choice!男巫是一个对技巧性要求很高的职业,像你这样平均加技能点是不对的,一般来说,常见的发展方向有大概七种。最常见的选择是只练一只傀儡,而且未必是技能树越后面的傀儡越厉害,看起来最弱的土傀儡,其实有隐藏的减速效果,点满了当成肉盾,非常好用,血量仅次于变熊的德鲁伊!最弱的骷髅兵点满了也很强,反而是练复活的意义不大。最炫的是玩控场技能,每个技能的范围半径,其实是有讲究的,举个栗子,用恐吓把一群怪物从你身边吓跑,跑开一定距离后,用一个大范围的混乱,这个时候你和怪物的距离要大于怪物之间的距离,于是怪物以你为圆心围着互掐……好吧我知道这么搞过于刺激了,练骨魂去砸人也是可以的,但输出就比不上其他职业了。那个毒匕首的技能你看到了吧,把这个点到满,拿着匕首上去戳,伤害高到爆炸,但男巫这种身板玩近战,如何加属性点要慎重考虑……」

老板:@#¥%…………

「别愣着,跟上啊!等一下,你设置点错了,现在我们是在pk状态,这个级别你绝对打不过我这个野蛮人的。早年有个版本的野蛮人有跳劈必中的bug,太违规了,后来改了就好对付多了。最好对付的是圣骑士,没练过飞锤的圣骑士,用骨牢加反弹伤害,轻松就能困死,但如果有个圣骑当队友的话,召唤几十只骷髅配上圣骑光环,实在是绝配。但其实男巫最好玩的队友还是男巫自己,当年我们在Battlenet上建了个男巫团,六个不同风格的男巫一起玩,对硬件的要求实在是感人……」

我一边引路,一边随口说着,不顾老板发晕的眼神。很多年前,那些最细微的操作,在这种不停地唠叨中逐渐清晰起来。当年上大学住的还是老旧的宿舍楼,大家动手把每个寝室都连通了网线,但整栋楼对外的网络非常差。所以网络最终的作用,也就变成了在局域网里打游戏。三层楼,每层32个寝室,每个寝室平均四台电脑,一个三百多台电脑的巨大的局域网。只有到了元旦或者国庆放假的时候,宿管才会通宵供电,然后所有寝室,都打乱了顺序,按照不同的游戏进行分区,大家找自己想玩的进去联:这边四个寝室是实况足球,旁边四个是拳皇,键盘是从实验室临时换过来的,放心砸,那边半层楼都是星际,暗黑破坏神和极品飞车在楼下,三楼角落里是棋牌类和单机的大富翁,楼梯口是英雄无敌,是啊,那群变态玩个英雄无敌也要联机,怕被别人看到屏幕……

虽然一直带着老板打游戏,但住宿费我还是有交的。店里也有其他客人,老板给他们炒饭时,我也跟着蹭。蹭完饭继续打游戏。后面的两天都没有出门。其实也没有每天联机到很晚,晚上的山里还是满冷的,露台上冻的待不下去,只能回到房间里裹着被子取暖。那根联机的网线也不长,我并没有和另一个男人凑在床上打游戏的习惯……所以晚上都是老板一个人回房继续自己摸索,白天起床后看看他的进度,让他开个传送门,我直接跟上去。

玩了两天之后,我还是出门了,去雪山脚下的冰湖转了一圈。回来的时候,旅店里又住进了一个旅游团,十几个人。听上去,这个旅游团之前和老板约定好了,老板会为他们安排篝火、烤肉之类的项目。但老板这几天痴迷于打游戏,懒得去安排这些活动,甚至连饭都不是很想做。于是旅游团的人们非常不爽,住店的钱又不能退,只好晚饭时集体去村里的另外一家店消费,以示愤慨。我站在店门口,看着游客们远去的背影,以及奋战中的店老板,毅然起身,跟着游客们去蹭饭……

第二天我就出山了。临行前,我赠给老板一堆所有技能+n的护符,并没有留联系方式。

这已经是 10 年前的事情了。《暗黑2》好像是 2000 年发布的,然而我不想再往前回溯 10 年,回忆最开始时是如何在寝室里联机砍大菠萝,以及更久远的Diablo 1代时的样子。在 2009 那一年,我连《魔兽世界》都已经退坑了。玩游戏对我来说,就像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旅行,其实是很散漫的事。在WOW里好几次把角色练到 60 级,以及版本更新后的 70 级,都是一个人在做任务体验剧情。升到满级后就玩不下去了,实在受不了和一群人每天在固定时间下副本,感觉像上班一样。

几年后的 Diablo 3 我当然第一时间玩了,也第一时间骂了,还因为和朋友恶意剧透而被打。那个中国玩家在暴雪论坛“fxxk your DAYE”的故事,我至今还在语言人类学的课上和外国人们当段子讲。还有 Torchlight 1 2 、以及 Path of Exile 那漫天星斗一样的技能树,都是很愉快的体验。但一个人玩毕竟乐趣有限,通关后也只是尝试了一下其它角色,没有再完整地二刷过。遇到以前玩过Diablo 2 的朋友,也把这些向他们推荐过,大家也都很喜欢。然而,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,我们终归找不出几十个小时的时间,让大家一起尽情地投入在上面。

我一个人也能从 ARPG 中获得乐趣,但更多 ARPG 的乐趣,还是在于和朋友们协作的过程。这个说法似乎和我刚刚对《魔兽世界》的吐槽自相矛盾——然而对游戏的融入与否,solo或是协作,并不是简单的0和1的选择,融入的方式也有很多种。我并不是 lonely warrior,我也渴望着归属感和群体认同,但这不代表我接受 WOW 那种社交模式。事实上,我从来没有通过游戏而交到新朋友,而是把更多的朋友引入更多的游戏。看那些因为魔兽世界或剑侠情缘而相识的人,在各种社交网站快乐地聊天的样子,心里也有些羡慕;但想了想,除了游戏,和他们也并没有什么可说的,而游戏也不是我一直想说的内容。我喜欢游戏,就像我喜欢旅行,以及喜欢很多其它运动一样,喜欢并不一定意味着我需要为它改变自己的方式。我不想按照游戏中的指令,一定要摆出某种姿势,才能体验到乐趣;而是希望在各种游戏中,可以遇到一些让我维持着自己的舒服姿态,就可以享受到的欢乐。

在梅里雪山上的那回,并不是我最后一次玩 Diablo 2。两年后表妹考上大学,来我家玩——终于到了玩游戏不被骂的年纪,但是玩什么呢?两个人面面相觑。双方这些年玩的游戏,并没有什么交集。

“要不,还是联一会儿 Diablo 2 吧。”表妹说,“就像以前放假,在你家玩的那样。”
“好啊。”

那些能够在旅行的时候,在没有信号的山里,大家碰面时联机开心一下的游戏,确实越来越少了。如今即使是所谓的单机游戏,每次启动都需要联网验证身份(好吧我承认当年玩的 Diablo 都是盗版)。去年在印尼的小岛上做了一个月的田野调查,住的村子里只有 2G 的网络,和 10 年前一样——然而那种每秒几 KB 的网速,在现在的手机上,已经是任何 App 都打不开了。

村子里并没有电脑,只有手机和各种廉价平板,没有网络也就打不开网游。偶尔闲下来的时候,看村里的孩子们无聊地玩着单机的 Alto’s Adventure 和 2048。当时很想问问他们:“你们听说过 Diablo 2 么?”

然而我电脑里,已经没有了那份游戏拷贝。


UPDATE 2023:偶尔又看到触乐的小编提到这份稿子,原来这是她工作后的第一份编辑稿件……我当时就觉得,小编的工作方式、和对稿件的段落取舍,感觉怪怪的。幸好被我坚持着把画风扳了回来,哈哈。

池骋:我是跟《暗黑破坏神》同一年出生的,《暗黑破坏神2》那年我也才4岁,《暗黑破坏神3》那年我16岁了,偶尔会在机房里看男同学玩一个黑乎乎的游戏,多年以后才知道是什么……我也有跟“暗黑”系列的重要回忆!我在触乐编辑的第一篇正经稿子,就是一位作者写的《在梅里雪山打游戏》,他打的游戏就是《暗黑破坏神2》!这位作者在2009年登上梅里雪山,跟旅店老板坐在露台上联机《暗黑破坏神2》,面朝着梅里雪山,整整玩了两天两夜。那是我编辑生涯中最难忘的稿子之一。在某个时刻,我的感受似乎与作者重叠起来,我仿佛体验到了这个我从来没有玩过的游戏,也仿佛看到了面前高耸的、洁白的、壮丽的雪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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